制作工作证明流动资金借钱的要求
制作工作证明对于流动资金借钱,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确定它的合理性。审慎确定借钱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借钱的额度,不得超过借钱人的实际需求。 发放流动资金借钱,借钱人应合理测算借钱人营运资金需求。借钱人首先需要有一定比例的自由流动资金,不能把全部流动资金的压力放在银行身上。一般银行对于企业的自由流动资金比例要求为30%,银行提供70%,既避免固定资产挤占流动资金现象发生,同时也保证将来借钱的周转能经常合理进行。借钱到期是要归还的,先还后贷是一个常识也是原则。若没有自由流动资金,到期后,就没有资金来源用于归还借钱,总不可以用新借钱还旧借钱。因此,我们对客户的流动资金借钱的数量要进行核定,基本满足生产经营的合理需求,过高的需求部分予以拒绝。
第二,要把握用途。制作工作证明不仅看企业申请用途是否符合流动资金借钱的规定要求,还要真实用途,检查实际用途。对银行来讲最忌讳的就是挪用借钱,因为它不但违背银行的信用基础,更会导致银行对借钱人的监控失效,因而增加风险。如果发现与借钱申请不实的情况,银行应该立即收回借钱。 流动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购买原辅材料及与生产有关的支出,不能用于长期资产支出,也不能用于对外投资,更不能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税金支出。设想一个企业连工资都要依靠银行借钱,根本就没有存在价值。制作工作证明更不得从事国家禁止从事的领域与用途。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变相房地产等。